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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一改食品“变新” 北京华联食品让人放心?

2018-03-22 12:39作者:陈亚飞  徐冰杰

“他们卖的这个薯片是过期的!生产日期被修改过!”近日,我报接到刘先生投诉。“他们卖的食品还能让人放心吗?”

刘先生口中的他们,指的是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与银河路交叉口的北京华联超市普罗旺世店。

日前,刘先生在北京华联超市普罗旺世店购买了两筒可比克牌薯片。回到家中才发现两筒薯片的生产日期均有篡改痕迹,遂打通我报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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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定义:生产日期(制造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相加得出食品过期时间,作用是提示人们“尽快食用食品”,避免人们食用过期食品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现象。

而刘先生在北京华联超市普罗旺世店购买的可比克牌薯片,是超出保质期后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二次上架销售的产品。这样的产品往往极易变质,对食用者身体健康存在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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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刘先生的投诉后,本报工作人员迅速前往北京华联超市普罗旺世店调查取证。在取得证物后,本报工作人员到该店了解相关情况,该店负责人以不知情,拒绝我们的采访。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北京华联超市普罗旺世店涉嫌销售生产日期“刷新”过的食品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作为全国知名连锁超市,其食品安全监管上的漏洞,无疑对广大顾客饮食安全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本报已将此事反馈给郑州市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此事,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